获得食品生产许可应满足的条件
信息来源:www.ynscxk.com |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8日
昆明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公司介绍,食品质量安全是直接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2009年2月28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提出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获得食品生产许可应满足的条件
早在2004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国已制定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及审查细则。审查通则及审查细则从环境卫生、生产资源、原辅材料、生产加工、产品、人员、检验、包装及标签标识、贮运、质量管理等方面详细规定了取得或拟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必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国家质检总局与2010年4月7日公布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
(一)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四)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对生产食品有其他要求的,应当符合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