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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www.ynscxk.com |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1日
2015年10月1日后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到期后,仍准备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业需要申请延续,就是之前称为换证。那么食品生产许可证到期后如何申请延续呢?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人员提醒您,食品生产者申请延续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延续申请书;
(2)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
(3)申请人生产条件是否发生变化的声明
(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声明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受理机关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至于申请延续必须进行现场核查的情形,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人员为大家整理如下:
(1)新申请或者增项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组织现场核查。
(2)申请人生产场所发生变迁,或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对变化情况组织现场核查;其他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也应当就变化情况组织现场核查。
(3)申请变更、延续的,审查部门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内容、食品类别、与相关审查细则及执行标准要求相符情况进行核实的,应当组织现场核查。
(4)申请人的生产场所迁出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迁入地许可机关应当依照本通则的规定组织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5)申请人食品安全信用信息记录载明监督抽检不合格、监督检查不符合、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其他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存在隐患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实施现场核查的其他情形。
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机构提醒各企业,自2015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