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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都需要注意

信息来源:www.ynscxk.com |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5日

  绿色食品的质量保证,涉及我国利益,也涉及消费者的利益,全社会都应该从这个利益出发,加强对绿色食品的质量及标志正确使用的监督、管理。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公司了解到,根据农业部印发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各企业取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在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时应注意的哪些问题。


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公司


  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提醒您,在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几点:


  1、绿色食品标志在产品上使用时,须严格按照《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的规范要求正确设计,并经我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定。


  2、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单位和个人须严格履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


  3、作为绿色食品生产企业,改变其生产条件、工艺、产品标准及注册商标前,须报经我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批准。


  4、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暂时丧失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生产者应在一个月内报告省、我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两级绿色食品管理机构,暂时终止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待条件恢复后,经我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批准,方可恢复使用。


  5、绿色食品标志及编号的使用权,以核准使用的产品为限,不得扩大使用。未经我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批准,不得将绿色食品标志及编号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6、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自批准之日起三年有效。要求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须在有效期满前九十天内重新申报,未重新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使用权。


  7、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单位和个人,在有效的使用期限内,应接受我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环保、食品监测部门对其使用标志的产品及生态环境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撤消标志使用权,在本使用期限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8、对侵犯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向侵权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通过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公司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对绿色食品标志有了更多的了解,在生活中,大家都在倡导绿色食品,在此小编也提醒大家,在选择绿色食品的时候,多一些运用食品安全的知识,减少身边的食品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