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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证材料项要求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等(七个制度)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五)租赁合同;
(六)经营人员健康证;
(七)食品安全总监备案备案培训(考试、成绩建档、上传电脑系统)
(八)所经营产品检测报告、对方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对方资质。
二、可申请经营许可的部分类别
(一)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二)散装食品,指无预先定量包装,需称重销售的食品,包括无包装和带非定量包装的食品;
(三)热食类食品,指食品原料经粗加工、切配并经过蒸、煮、烹、煎、炒、烤、炸等烹饪工艺制作,在一定热度状态下食用的即食食品,含火锅和烧烤等烹饪方式加工而成的食品等;
(四)冷食类食品,指一般无需再加热,在常温或者低温状态下即可食用的食品,含熟食卤味、生食瓜果蔬菜、腌菜等;
(五)生食类食品,一般特指生食水产品;
(七)糕点类食品,指以粮、糖、油、蛋、奶等为主要原料经焙烤等工艺现场加工而成的食品,含裱花蛋糕等;
(六)自制饮品,指经营者现场制作的各种饮料,含冰淇淋等;
(七)中央厨房,指由餐饮单位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者半成品加工制作并配送的食品经营者;
(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食品经营者;
(九)其他类食品,指区域性销售食品、民族特色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