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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www.ynscxk.com |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0日
对于婴幼儿来说,食品的安全和营养是很重要的,而且由于婴幼儿身体发育不完全,成年人吃的东西婴幼儿是不能吃的,一般来说,在出生的头6个月,用母乳喂养是较好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婴儿对营养的需求也越来越高,那么光靠母乳已经不能满足婴幼儿对营养的需求了,一般来说,从出来后的6个月开始就可以给喂一些固体食物了,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辅食。那么对于食品生产企业来说,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人员就给大家讲讲!
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人员表明,婴幼儿辅助食品,是指供给 6 月—36 月龄婴幼儿食用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和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以及 6 月—36 月龄婴幼儿及 37 月—60 月龄儿童食用的辅食营养补充品。其生产场所注意事项如下:
1、企业厂房选址和设计、内部建筑结构、辅助生产设施应当能够避免污染、交叉污染、微生物孳生,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人流、物流走向应当合理,有效控制人员、设备和物料流动造成的污染。
2、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人员提到,清洁作业区出入应有合理的限制和控制,进入清洁作业区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等应有清洁措施,应设置原辅料外包装清洁间、包装材料消毒清洁间,清洁间进出两边的门应防止同时被开启,吹送的空气达到清洁作业区洁净度的要求。
3、企业应具有与申证产品品种相适应的生产设备设施,各个设备的设计产能应能相互匹配,其性能与精密度应符合生产要求,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消毒或灭菌。
4、不得使用我国禁止或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以上就是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注意事项,希望各位在阅读完本篇文章后,对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有所了解,顺利拿到食品生产许可证。